近年来,随着国家层面信用立法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及《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规政策的相继出台实施,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曲阜市社会信用中心牵头制定了《曲阜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意见》、《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的实施对于推动曲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发展,擦亮“诚信曲阜”品牌,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发挥好社会信用体系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机制、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共十章,八十七条,包括总则、社会信用信息范围、社会信用信息归集、社会信用信息披露、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阐述全力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这个目标。
第二部分为社会信用信息。主要是有四个方面,一是社会信用信息的范围。二是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三是社会信用信息披露,四是社会信用信息应用。鼓励镇街、市直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信息应用工作,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加强对守信行为的褒扬和激励、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
第三部分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及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主要讲建立健全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信用修复、责任追究等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并制定信用行业监管规定,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承诺制度,健全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机制,规范和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部分为信用环境建设。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守信践诺,同时加强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二是加强城市社区、农村等基层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开展诚信示范创建活动;四是加强诚信文化宣传;五是提高社会信用主体的信用风险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六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
解读人及职务:翟永春 江苏新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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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解答咨询:曲阜市社会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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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发布链接:【政策】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阜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