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发〔2023〕6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编制了《曲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对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曲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曲阜
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阜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事项决策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曲阜市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办法》 |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3年4月 |
2 | 《曲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曲阜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曲阜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 2023年5月 |
3 | 《曲阜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 | 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3年6月 |
4 | 《曲阜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曲阜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 | 曲阜市社会信用中心 | 2023年6月 |
5 | 《曲阜市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 2023年8月 |
6 | 《曲阜市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0月 |
7 | 《曲阜市二手车流通管理暂行办法》 | 曲阜市商务局 | 2023年12月 |
8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曲阜市商务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