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4月17日,市政府印发《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根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需要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二、起草过程
曲阜市司法局牵头组织了市政府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向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等多个部门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通知(草案)》,提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布了《通知》。
三、主要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从目录中调出部分决策事项,调整了部分决策事项。明确了目录调整后的决策事项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
联系人:陈海建 联系电话:0537-319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