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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曲阜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12-2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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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 |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刘汝方解读《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司法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2-12-20 15:30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济宁市有关规定,曲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曲政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政策背景

6月1日市政府印发《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向社会进行公布。随后,曲阜市司法局对目录中的决策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司法行政网站进行公布。截至12月20日,共完成4个决策。

二、出台目的

第四季度,需对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年度总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成情况,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部分,主要包括:

(一)将1个决策事项调目录;

(二)3个决策名称进行修改。

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的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

、重要举措

为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围绕决策事项,各承办部门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须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签、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等程序,形成草案送审稿,送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后方可依程序作出决策。

 

 

联系人:陈海建    联系电话:0537-3190599

正文链接: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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