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家、省、济宁市有关规定,曲阜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曲政发〔2022〕11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政策背景
6月1日,市政府印发《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向社会进行公布。随后,曲阜市司法局对目录中的决策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司法行政网站进行公布。截至12月20日,共完成4个决策。
二、出台目的
第四季度,需对全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年度总公开,使社会公众了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完成情况,实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包括:
(一)将1个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3个决策名称进行修改。
(三)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的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
四、重要举措
为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围绕决策事项,各承办部门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决策草案征求意见稿,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以外,须采用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签、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议等程序,形成草案送审稿,送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后方可依程序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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