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次出台的《曲阜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目的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48号)及《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字〔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制定出台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
问:本次出台的《工作方案》目标是什么?
答:为实现“十四五”期间构建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分三年完成。
2022年,力争建成2个公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1个镇街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增托位数709个,达到2295个托位,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68个。
2023年,力争建成1个镇街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园区、用人单位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新增托位数568个,达到2863个托位,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8个。
2024年,初步形成多元化、多样化、全面覆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新增托位数570个,达到3433个托位,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03个。
问:《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共分为五大类20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指导。包括保障婴幼儿家庭合法权益、加强家庭照护指导、积极推进“医育结合”3项任务。二是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包括统筹规划建设、强化场地设施保障、积极推动社会参与3项任务。三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包括建设公办托育示范机构、支持托幼一体化发展、鼓励用人单位兴办托班、打造连锁化品牌4项任务。四是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监管体系。包括落实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运营管理、强化智慧监管、压实安全责任4项任务。五是强化婴幼儿照护服务要素保障。包括加强服务指导、加大奖补力度、降低运营成本、明确普惠收费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发展托育产业6项任务。通过一一完成这五大类20项重点任务,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相关产业得到长足发展。
问:曲阜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政策清单》有什么具体政策?
答:支持政策共分为土地规划政策、报批建设政策、财税补贴政策、人才支持政策、卫生支持政策、消防支持政策、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政策、监督管理政策、金融支持政策9大类27项。重点介绍以下5项政策:
1、土地规划政策:针对托育项目用地、规划设置、租赁用房进行了保障,并明确了优惠政策。
2、报批建设政策:针对托育机构登记、备案,托育项目建设手续的审核、报批进行了详细规定。
3、财税补贴政策:一是全面落实个税减免政策;二是规定了建设补助、运营补助金额、标准和奖补方式。建设补助标准为2000元/托位;运营补助标准为乳儿班按3000元/人/年,其他班2000元/人/年。
4、人才支持政策:一是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托育人才培养专业;二是育婴师、保育员等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列入当地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政策:规定了我市普惠托育收费价格参考标准,建议乳儿班不高于2500元/人/月,托小班、托大班和混龄班不高于1900元/人/月。
问:对本《方案》有疑问的话,有哪些咨询方式?
答:联系人:孔祥俊, 电话:18653752796。
文件发布链接:曲政办发〔2022〕3号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阜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曲阜市发改局关于《曲阜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试行)》图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