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补偿行为,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曲阜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民主科学依法决策。
意见反馈方式:可邮寄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或发送电子邮件至qfsfwzsswzx@163.com,若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
联系人:王冬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
电话:0537-6500133
地址:大成路2号(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
征求意见时限:2024年3月7日起至4月6日。
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曲阜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搬迁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曲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