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 工作动态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凯发网站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 日期:2023-03-17 11:15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深化主动公开,着力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下放、取消等信息,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开本单位职责清单和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完善“服务指南”,准确公示审批事项的办理主体、依据、程序、时限、收费、要件、监督渠道等要素信息。(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依法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按财政统一格式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责任单位:局财务科)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将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每年在六盘水市交通运输网站更新当年建设重大交通项目基本情况,每月维护更新“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重大项目报批、重大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局规划建设管理科)

(四)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准确信息。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运用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6小时内进行首次信息发布,并在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交通运输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局办公室)

(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网上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履行答复,制订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七)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职能部门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听取社情民意,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八)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应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应用推广,找准功能定位、严谨信息发布、规范建设运维、强化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依申请公开办理以及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联系沟通,加快答复速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科室(单位)按照主要任务要求,梳理相关资料,并积极开展公开审查,及时将予以公开的信息报送局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


分享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