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继续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
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职能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开展统计联合检查。已经开展统计综合执法的,要整合统计执法力量,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没有开展统计综合执法的,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抽查及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形成配套工作机制
1.利用统计内网信息平台。加快各级统计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整合形成统一的统计监管信息平台。
2.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